嘉定区应急管理局近期展开了特种作业操作证假证及无证专项整治举动,冲击了一批运用假证或无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期间共立案20起,处分出产经营单位10家、单位负责人及假证运用人员10人,罚款人民币20.95万元。现将各行业部分“一案双罚”典型事例发布如下:
2023年11月7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告发核对,发现职工何某某正在该公司出产车间内进行焊接作业。经现场核实,该职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证),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0元,对该公司首要负责人孙某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024年1月22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职工黄某某在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过复审日期后,办理了一张假证,并持假证进行电工作业。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物业公司罚款人民币15000元,对黄某某个人给予正告并处分款人民币1500元。
2024年1月23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嘉定某大型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职工裴某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为假证,其未参加过正规的电工训练,并持假证进行电工作业。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超市罚款人民币15000元,对裴某某个人给予正告并处分款人民币1500元。
2024年1月29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海某医院做执法检查时发现,职工周某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为假证,其未参加过正规的电工训练,并持假证进行电工作业。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医院罚款人民币30000元,对周某某个人给予正告并处分款人民币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