汹涌新闻()2月24日从浙江省交通集团得悉,23日正午,该集团高速公路嘉兴管理中心监控员在电子视频巡查时发现,沪杭高速杭州方向65公里处第二车道上有车辆停在第二车道进行拖车作业,后方没有一点预警,有车子快挨近事发车辆时才紧迫躲避,现场车流大,非常风险。监控员紧迫通知高速交警等部分前往处置。
经查询,小轿车行进至事发地时抛锚停在第二车道,后方未放置警示标志,也未翻开双跳灯。此刻,拖车驾驭员付某驾驭一辆江西车牌专项作业车正好途经,遂上前兜生意,付某与小车驾驭员谈好,收取200元将小轿车拖至前方10公里处的嘉善收费站。之后,付某便在高速主线展开拖车作业,期间未采纳任何安全措施,且付某驾驭的车辆也无高速公路施救资质。
违规拖车过程中现场险象频出,所幸未形成事端。高速交警按规则对抛锚车辆和“施救”车辆均开出罚单。涉事小轿车及其驾驭员因未按规则设置警示标志被处以200元罚款和记3分的处分,作业车及其驾驭员因在高速车道内泊车的行为被处以200元罚款和记6分的处分。
高速交警提示,自2020年9月1日起,浙江省高速免费拖车正式落地,该事端中的车辆归于免费拖车规模,驾驭员只需做好安全防备,报警等候专业的施救人员前来就可以轻松的享用免费的拖车服务。